1 附件一: 中国智能铸造产业联盟章程(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联盟名称:中国智能铸造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第二条 联盟由致力于智能铸造技术的研究、开发、产业化、服务和应用的企事业单位等自愿组成。 第三条 联盟的宗旨 秉承“专业、协同、共享、共赢”的发展理念,协调智能铸造技术和产业相关资源,打造中国智能铸造技术产业链和创新链,促进联盟成员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互惠互利,搭建开放、共享、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行业平台,构筑 “互联网+双创+绿色智能铸造”的产业生态,协助政府倡导和推广智能铸造技术,提升中国铸造产业的整体竞争力,推动中国铸造由“铸造大国”迈向“铸造强国”。 第四条 联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相关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联盟围绕我国铸造业对智能制造技术的需求和产业的发展,打造中国智能铸造技术产业链和创新链,促进联盟成员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互惠互利,具体职责如下: 2 (一)围绕铸造行业智能转型关键共性问题,开展相关领域的项目研究,建立“互联网+项目”的创新协同研发机制,推进智能铸造关键技术的产业化; (二)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平台,促进联盟成员之间人才、知识、信息、技术、产能等资源共享; (三)组织举办智能铸造行业相关的会议、培训、讲座、论坛、展示、商务等交流活动,搭建联盟成员与用户交流的平台; (四)组织形成智能铸造系统解决方案联合体,为行业智能铸造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和解决方案; (五)联合联盟成员建立“标准+示范”的智能转型推广模式,在铸造产业集中区,建立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园区); (六)搭建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为行业培养人才; (七)宣传贯彻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共同寻求政策、法规、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申报政策支持项目。 第三章 联盟组织机构 第六条 联盟组织机构设置为:会员大 会、理 事 长 会、专 家委 员会、秘 书 处 。 第七条 联盟全 体成员组成联盟会员大 会,会员大 会是 联盟的最高 权 力 机构,其 主 要 职 权 是 : (1)审 议联盟章 程 ; (2)审 议联盟发展规划 和工作 方针 ; 3 (3)审议理事长会的工作报告; (4)决定联盟的变更和终止; (5)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八条 会员大会须有2/3 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原则上每4 年召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