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一、视力残疾标准 1、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视力残疾的分级 盲: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
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
02,而低于0
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
05,而低于0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
1,而低于0
列表如下: 类 别 级 别 最 佳 矫 正 视 力 盲 一级盲 <0
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5度 二级盲 ≥0
05;或视野半径<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 ≥0
1 二级低视力 ≥0
3 《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
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的范围
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4、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邛崃市残疾人联合会 翻印 二00七年元月 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二、听力残疾标准 1、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2、听力残疾的分级 列表如下: 级别 平均听力损失(dBspL) 言语识别率(%) 一级 >90(好耳) <15 二级 71-90(好耳) 15-30 三级 61-70(好耳) 31-60 四级 5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