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司法机关代表国家并拥有巨大的权力和资源,而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则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
他们的权利很容易受到侵犯
因此,国家和社会需要采取特殊的保障措施来保护他们的权利
这些特殊的保障措施在一系列国际人权文件中得到了体现
这些文件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惩罚或待遇国际公约》、《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执法人员行为守则》等等
中国在历史上一直是一个轻权利、重义务的社会
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利则是在最近一些年才得到正式承认的
根据传统的观念,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代表正义,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则代表邪恶
前者有权采取任何手段来对付 后 者,而后 者则无 任何权利可 言
在很长 一段时 期 内 ,中国政府 一直认为人权不是普 遍 的,而是具 有鲜 明 的阶 级 性 的
只 有quot;人民 quot;才有权享 受人权,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属 于quot;人民 quot;的范畴
因此,quot;剥 夺 犯罪分 子 的人权quot;是理 所当 然 的事
这种 情 况 直到1978 年以 后 才开 始 改 变
改 革 开 放 不仅 带 来了快 速 的经 济 发 展 ,而且 还 带 来了新 思 想 和新 的概 念
随 着 人权概 念在中国的普 及 ,中国政府 开 始 认识 到了传统观念的落 后 并越 来越 重视 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利的保护
本 文将 介 绍 中国政府 在保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利以 及 防 止酷刑方 面 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及 其所取得的成 就
我 们还 将 介 绍 在该 领 域 中所存 在的问 题 ,探 讨 这些问 题 的原因,并提 出 一些解 决 这些问 题 的措施
犯罪嫌疑人或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