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电信浙江公司政企客户ICT 业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保障中国电信浙江公司政企客户信息化战略实施,逐步实现从传统通信运营商向综合信息运营商的转变,明确全省政企客户信息化ICT 业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开展过程中的项目商机管理、项目前评估和立项管理、项目实施管理、 项目验收和后评估管理等工作内容,确保全省政企客户信息化项目拓展的统一规范管理,根据《中国电信浙江公司政企客户ICT 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 1 条本管理办法涉及的政企客户信息化ICT 信息化项目主要针对《中国电信浙江公司政企客户ICT 业务发展指导意见》中确定的ICT 行业应用集成服务,也就是指由中国电信浙江公司提供项目技术与解决方案以及项目建设资金,为政企客户提供基于基础通信及增值应用,满足政企客户办公、生产管理、营销服务、网络通信需求的通信与信息化软、硬件开发、集成项目
政企客户信息化项目签约对象和使用付费对象必须是具体的政企客户
第 2 条政企客户信息化项目按投资预算分为50 万元以下的常规项目和50 万元以上(含)的专项项目
第 3 条纳入政企客户信息化ICT 项目投资建设范围包括:ICT 行业应用集成服务业务中与政企客户信息化项目相关的网络和终端设备、应用系统开发和项目集成所投入的资金,以及在传输预覆盖项目范围外为具体信息化项目新建和政企客户专用的引入层(是指传输预覆盖末端到用户接入点部分)传输资源(含管道、线路、设备)投资,不含综合接入业务相关通信设备
纳入政企客户信息化项目投资建设范围的项目,项目资产归中国电信浙江公司所有
第 4 条政企客户信息化项目建设要坚持以效益优先的原则,确保项目的投入产2出,以项目促进业务收入的提升,在此基础上,同时兼顾客户捆绑和业务合作的深化等间接效益
第 5 条政企客户信息化项目必须按项目单独核算,信息化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