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大学的精品—985工程院校 这些大学全部为中央直属大学,全部具有若干院士、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教授任职资格审批权、研究生院,其中34 所学校具有研究生招生自主划线权
北京市(8 所):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上海市(4 所):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天津市(2 所):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江苏省(2 所):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浙江省(1 所):浙江大学 安徽省(1 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黑龙江(1 所):哈尔滨工业大学 吉林省(1 所):吉林大学 辽宁省(2 所):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山东省(2 所):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湖北省(2 所):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大学 湖南省(3 所):中南大学 湖南大学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省(1 所):厦门大学 广东省(2 所):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四川省(2 所):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市(1 所):重庆大学 陕西省(3 所):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甘肃省(1 所):兰州大学 1998 年 5 月 4 日,原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大会上向全世界宣告:“为了实现现代化,中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
”由此,中国教育部决定在实施“面向 21 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重点支持国内部分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简称 “985工程”
39 所“985工程”大学分布在18 个省,其中大部分属于副部级大学,不属于副部级的大学有6 所:东北大学 湖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为副大军区级,对应地方行政级别介于正部级与副部级之间
211工程 “211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