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以下简称电气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所属生产、销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电力系统是指企业内部的发、供、输、配电系统的总称。 第四条 根据企业生产、发展的需求,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安全性、经济性并重和技术合理的方针,同步落实技术、组织措施和项目资金,不断优化电源配置,完善电网结构,不断提高电气设备装备水平和自动化水平,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经济性。 第五条 建立健全有效的电气管理体系,实行电力系统及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 护 、修 理、改 造、更 新 直至 报 废 的全过 程 管理,做 到 产权 清 晰 ,权 责 明 确,优化资产配置,落实设备实物 和价 值 综 合管理工作,保证 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 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 定坚 实的物 质 基 础 。 第六 条 电气管理工作应 遵 循 以下原 则: ( 一 ) 坚 持 安 全 经 济 并 重 原 则 , 确 保 电 力 系 统 及 电 气 设 备 的 安全 、 可 靠 、 稳 定 、 经 济 运 行 。 ( 二 ) 遵 循 电 力 系 统 的 客 观 运 行 规 律 , 积 极 开 展 安 全 可 靠 性 分析 、 风 险 评 价 、 电 气 设 备 状 态 评 估 工 作 , 持 续 开 展 电 气 隐 患 治 理 , 及时 消 除 设 备 缺 陷 , 避 免 扩 能 改 造 项 目 不 合 理 依 托 原 有 系 统 。 ( 三 ) 坚 持 设 计 、 制 造 与 使 用 相 结 合 , 维 护 与 检 修 相 结 合 , 修理 、 改 造 与 更 新 相 结 合 , 专 业 管 理 与 群 众 管 理 相 结 合 , 技 术 管 理 与 经济 管 理 相 结 合 。 ( 四 ) 坚 持 可 持 续 发 展 , 努 力 保 护 环 境 , 促 进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