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近日,中国石化发布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二者除适用范围有所不同外,其他主要条款内容一致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肃纪律,加强管理,规范职工行为,维护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
本规定所称职工,是指与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委派到国(境)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职工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应当承担政纪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理
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对职工处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有关职工处分的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 给予职工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职工处分,应当与其违纪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应承担的责任相适应
给予职工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五条 处分的种类及期间: (一)警告,6 个月; (二)记过,1 2 个月; (三)记大过,1 8 个月; (四)降级,2 4 个月; (五)撤职,2 4 个月; (六)留用察看,1 2 个月或者2 4 个月; (七)解除劳动合同
降级,应当降低一个级别工资
撤职,应当撤销其现任所有职务,并在撤销职务的同时降低工资
撤职时按降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