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第一章 1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一)课税对象 课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 (二)纳税人 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三)税率 1.定义:是应征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它体现了征税的深度。 2.税率的分类: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四)纳税环节 (五)纳税期限(名词解释) .纳税期限:是税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 2 起征点 VS 免征额(名词解释)(含义与区别(简答题)) 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 免征额是税法规定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全部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部分。属于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只有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3 税法的概念(名词解释) 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体现形式,它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4 选择题:按税法基本内容和权力效力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5 税法的主要特征:(简答题) 1.税与法的共存性 2.税法关系主体的单方固定性 3.税法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性 4.税法结构的综和性 6 税法的作用(简答题) (一)税法的社会经济作用 1.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法律保证 2.是国家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的工具 3.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准绳 4.是国际交往中,贯彻平等互利、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 (二)税法的法律规范作用 1.税法的指引作用 2.税法的评价作用 3.税法的强制作用 4.税法的教育作用 5.税法的预测作用 7 税收分类(单选题或多选题) 按税收缴纳形式分类:力役税、实物税、货币税 按税收计征标准分类:从价税、从量税 按税收管理和受益权限分类: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PS:所得税收入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分享 60%,地方分享 40% 地方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使用税(即与房、地有关的税) 中央税:关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代证) 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 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类: 直接税、间接税 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社会保险税 间接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按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分类:价内税、价外税 价外税:增值税,关税,车辆购置税(考) 按课税对象的不同性质分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