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风险为本理念引领反洗钱工作 随 着 反 洗 钱 工 作 的 深 入 开 展 和 形 势 变 化 ,在 FATF 新 版“40 项建议”和 沃尔夫斯堡集团自律性反 洗 钱 原则的 倡导下,“风险为本”日益成为反 洗 钱 工 作 的 核心理念。我国的 反 洗 钱 工 作 在 经历了初期的 学习、探索和 调整阶段后,积极应对反 洗 钱 形 势 变 化 ,走出一条立足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的 反 洗 钱 道路,既是预防和 打击洗 钱 犯罪的 现实需要,也是反 洗 钱 工 作 持续健康发展 的 客观需要。 “风险为本”的 理论框架 (一)风险为本的 内涵和 原则 “风险为本”是指在 开 展 反 洗 钱 工 作 时,反 洗 钱 主体通过科学评估不同组织机构、业务、客户和 交 易 等 所 面 临 的 洗 钱 风险,决定 反 洗 钱 资 源 的 投 入 方 向 和 比 例 ,采 取 差 异 化 反 洗 钱 措 施 ,确 保 有限 的 反 洗 钱 资 源 优 先 投 入 到 高 风险领 域 ,提 高 预防与 打击洗 钱 活动 的 有 效 性。 与 规 则为本相 比 ,风险为本有 三 项基 本原则:一是预防为主、打击为辅 原则,即 承 认 反 洗 钱 资 源 的 相 对有 限 性和 稀 缺 性、洗 钱 风险分 布 的 不均 衡 性和 变 动 性,注 重 对洗 钱 风险提 前 监 测 和 有 效 防控 ,御 风险于 金 融 系 统 之 外 。二 是主动 参 与 、合 作 共 治 原则,即 适应反 洗 钱 工 作 社 会 公 共 事 业属 性,吸 收 社 会 各 界 力 量 构建反 洗 钱联 合 防线 ,积极开 展 信 息 交 流 和 工 作 合 作 。三 是适 度 监 管 、积极有 为原则,即 以 洗 钱 风险为出发点 ,有 所 为有 所 不为,确 保 有 限 资源 优 先 投 入 到 高 风 险 机 构 和 业 务 领 域 ,实 现 以 风 险 程 度 为 依 据 的适 度 分 类 监 管 。 (二 )风 险 为 本 的 实 施 前 提 风 险 为 本 是 反 洗 钱 工 作 发 展 到 一 定 阶 段 的 必 然 选 择 ,其 有 效实 施 建 立 在 一 定 的 基 础 之 上 。 (1)反 洗 钱 法 规 体 系 赋 予 被 监 管 机构 采 取 “基 于风 险 选 择 适 当措施 ”的 权利,允许被 监 管 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