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1 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1.2 适用范围1.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室1.2.2 下列危险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许可后方可作业:1.2.2.1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公司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切割、锤击(产生火花)物件,生产装置和罐区临时用电,包括使用电钻、砂轮、风镐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酷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以及其他特别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1.2.2.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是指工厂的各种设备内部(罐、仓、池、槽车、管道、烟道等)和城市(包括工厂)的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等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1.2.2.3 高处作业:凡在离坠落基准面两米(含两米)以上的高处设备上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1.2.2.4 交叉作业1.2.2.5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1.2.2.6 临时用电作业。1.2.2.7 其他危险作业1.3 职责及许可要求1.3.1 责任部室第 1 页共 12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3.1.1 生产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的安全监督工作及危险作业工作票的批准工作。1.3.1.2 搅拌站负责各项许可作业的审核工作及作业完成后的消票确认工作。负责协助安全管理部室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1.3.1.3 生产部负责危险作业前及工作期间气体分析工作,以及临时用电的审核工作。1.3.1.4 各危险作业实施部室负责在危险作业许可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1.3.1.5 危险作业区域所在部室负责协助安全主管部室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人员1.3.1.6 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负责人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1.3.1.7 危险作业涉及特种作业的,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作业。1.3.2 许可范围各危险作业实施部室必须在危险作业许可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作业。如作业超过许可范围,应重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1.3.3 审批程序1.3.3.1 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危险作业实施部室填写相应的《危险作业申请单》,报生产部审核确认。1.3.3.2 临时用电作业除安环办审核外,还必须生产部审核确认。1.3.3.3 涉及气体分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