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验记录制度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 2 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展示卫生制度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健康检查制度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安全知识培训一、认真制定培训 l 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I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 I、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I 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由卫生局设立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