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意见镇农办: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农业防汛抗旱等减灾工作紧急通知》和沪农林204号文精神,结合南汇情况,现就做好本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建立工作管理机构南汇地处沿海,每年要受到台风、暴雨、冻害等各种自然灾害的威胁,严重影响到本区的农业生产安全,各镇农业部门要把防灾减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工作管理机构,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和责任到位
区农委建立由韩解兵同志任组长,农业办、办公室、蔬菜办、畜水办、林业科、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蔬菜技术推广站、兽医站、食用菌技术推广站、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人组成的农业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灾害的多发季节,实行防灾抗灾值班制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农业办,瞿元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区农业技术部门组建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小组,并制订相关工作预案,确保本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
各镇也要明确职责,做到上下对接
二、规范灾情报告制度(一)灾情界定1、重大灾害
出现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自然灾害可以认定为重大灾害
(1)农作物产量损失预计超过当地前三年平均产量50%以上,受灾面积超过该农作物当地种植面积的20%以上;(2)造成产量损失超过当地前三年平均产量20%以上,受灾面积超过该地农作物种植面积50%以上;(3)灾害造成的损失超过1000万元
2、一般灾害
出现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自然灾害可以认定为一般灾害
(1)农作物产量损失超过当地前三年平均产量25%以上,受灾面积超过该地农作物种植面积10%以上;(2)造成产量损失超过当地前三年平均产量10%以上,受第1页共2页灾面积超过该地农作物种植面积20%以上;(3)灾害造成的损失超过300万元
(二)灾情评估各镇农业部门要密切关注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动态,一旦发生灾害,要及时组织人员深入灾区进行实地调查,并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客观地做好分析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