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施管理标准 1 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环保设施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止因环保设施的故障或停运造成环境污染,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的管理
3 职责 3
1 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环保设施的归口管理
2 规划发展部门负责安排环保设施新增、更新改造资金计划
3 技术改造管理部门负责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中落实环保设施资金,并组织实施
4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排环保设施的大修,并落实资金和组织实施
5 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环保设施及配件
6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检修
4 工作程序 4
1 本标准中的环保设施包括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水污染防治设施、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和工业水复用设施等
2 环保设施的购置 4
1 各单位需要新增、更新改造环保设施前,应向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后,报规划发展部门安排资金计划,由采购部门购买; 4
2 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单位生产的和有合格证明的环保设施,并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4
3 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应建立环保设施统计台帐和重点环保设施清单,并及时更新
3 环保设施的使用 4
1 环保设施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根据环保设施使用说明及技术资料制定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保养规程,报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和标准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并对操作人员、维护人员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掌握后方可交付使用; 4
2 环保设施操作人员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记录设备运转状况,当设备出现异常时,应向本单位值班人员报告; 4
3 各单位应使环保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做到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量度准确;针对重点环保设施建立应急预案,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