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项目实施流程,确保实现信息化项目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信息资源、信息应用系统等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 公司信息化项目按照投资估算额分一般信息化项目、大型信息化项目和重大信息化项目,投资估算额小于等于 50 万元为一般信息化项目;投资估算额大于 50 万元小于等于 1000 万的为大型信息化项目;投资估算额大于 1000 万元的为重大信息化项目。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涉及信息化项目管理的有关单位及个人。第二章 信息化项目管理职责划分 第五条 运营改善部职责 (一)全面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按照信息规划组织项目预算提报以及项目立项工作。 (三)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开展专业工作,负责编制招标技术文件,组织信息化项目招标工作。 (四)负责信息化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 (五)负责组织建立业务项目组,并指派专人参与项目建设。 (六)负责信息化项目资料的归档。 (七)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后评价工作。 (八)负责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的修订、培训与检查工作。 第六条 信息化项目申请单位职责 (一)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开展专业工作,参与信息化项目招标工作。 (二)指派专人进入业务项目组全程参与项目建设。 (三)参加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协调解决信息化项目实施与生产组织之间的矛盾。 第七条 信息化项目其他涉及单位职责 。 (一)指派专人进入业务项目组全程参与项目建设。 (二)参加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协调解决信息化项目实施与生产组织之间的矛盾。 第八条 计财部职责 (一)负责对信息化项目立项请示中涉及本专业的问题进行审查。 (二)负责按照项目立项的批复意见及精神,下达公司内部项目立项批准通知书。 (三)参与信息化项目招标及合同的审查工作。 (四)负责信息化项目阶段性费用结算及后评价工作。 第九条 设备部职责 (一)负责对信息化项目立项请示中涉及本专业的问题进行审查。 (二)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完成相关专业工作;配合、协调完成信息化项目中施工现场各种计量、自动化、通讯网络节点、数据接口的联接工作。 第十条 党群工作部职责 参加有关招投标工作并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做好项目宣传工作。 第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