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银行贷款的条件 一、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是指银行对哪些部门、企业、单位和个人发放贷款
其实质是选择贷款投向,确定贷款范围和结构
商业银行贷款对象的确定: 一要反映信贷资金运动的本质要求,贷款出去要能保证偿还付息; 二要符合商业银行贷款原则的要求,贷款发放要遵循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 三要体现贷款投向政策的要求,贷款的投向要服从国家产业政策
因此,商业银行的贷款对象必须是经营性企业单位,即具有经济收入,预付的价值能够得到补偿和增值,有归还贷款本息的资金来源
凡非经营性、没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只能作为财政拨款对象,而不能成为银行贷款的对象
总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从事生产、流通和为生产流通提供劳务服务的经营性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都可以成为贷款的对象
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贷款对象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条件 贷款条件,是指具备什么条件的对象才能取提贷款
是对贷款对象提出的具体要求,凡在“对象”之内,而又满足“条件”要求的企业单位就可以取得银行贷款
确定贷款条件的依据是:企业单位设置的合法性、经营的独立性、自有资本的足够性、经营和盈利性及贷款的安全性
因此,凡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我国商业银行现行贷款条件为: 1
经营的合法性 2
经营的独立性 3
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 4
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 5
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三、贷款用途和种类 (一)贷款用途 贷款用途是指贷款在企业资金占用中所表现出来的使用方向和范围
它是具体规定企业什么样的资金需要可以便用贷款,以及这些资金需要中多大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
现行贷款用途主要是用于存贷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资金需要
从流动资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