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 国 铁 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优 秀 项 目 经 理 评 选 办 法 ( 试 行 )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提 升 股 份 公 司 系 统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水 平 , 提 高 项 目 经 理 队 伍的 素 质 , 建 立 健 全 项 目 管 理 人 才 的 激 励 机 制 , 表 彰 在 项 目 管 理 工 作 中 成 绩突 出 的 项 目 经 理 , 制 订 本 办 法 。 第 二 条 适 用 范 围 : 股 份 公 司 所 有 施 工 企 业 、 施 工 现 场 第 一 管 理 者 。 第 三 条 股 份 公 司 设 优 秀 项 目 经 理 评 审 领 导 小 组 , 由 总 裁 任 组 长 , 主管 生 产 副 总 裁 任 副 组 长 , 成 员 由 股 份 公 司 机 关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负 责 人 组 成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设 在 股 份 公 司 工 程 管 理 部 。 第 四 条 “中 国铁建 股 份 有 限公 司 优 秀 项 目 经 理 ”每年评 选一 次, 优 秀项 目 经 理 由 各集团公 司 推荐申报, 人 数控制 在 10 名以内;股 份 公 司 直管 工程 指挥部 直接申报。 每年的 1 月份 完成 申报工 作 。 第 五条 评 选工 作 坚持科学、 公 开、 公 正、 公 平 的 原则, 评 选结果以适 当方式公 布。 第 一章 申报条件 2 第 六 条 申 报 条 件 :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2、所申 报 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有效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并担任项目经理 3 年以上; 3、连续 3 年以上担任项目经理,推荐时仍在从事项目经理工作,典型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 100%,获得集团公司(含)以上优质工程奖; 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贯彻落实《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国铁建关于责任成本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管理制度,坚 持 科 技 进步 和 技 术 创新,积 极 推广 应 用 新技 术 、新工艺 、新材料 、新设 备 及 项目管理系 统 ; 5、近 3 年内 所承 担工程项目无质量和 安 全 事故 ; 6、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坚 持 质量效益 型发 展 道 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