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一、管理基本规定 1 、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 2 、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变立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按装埋件。 3 、施工中,严禁改动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风等配套设施。 4 、水电管道的安装应在装饰装修前必须完成基础工作。 5 、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6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必须由电工完成。 7 、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使用插头连接。 8 、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暂停施工中应切断电缆电源。 9 、施工现场用水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临时用水管不得有被损、滴漏,暂停施工时切断水源。 10 、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等设施,结束每 日 工程后 须将施工现场清 理干 净 。 11 、装饰装修工程所 使用的材 料 、品种 、规格 、性 能均 需 符 合国 家 行业 现行有关标 准 规定。 12 、严禁使用国 家 明 令 淘 汰 的材 料 ,材 料 的设计使用需 进行防水、防腐、防静电的处理。 13 、施工方应对进场材料的品种、规范、性能进行验收,并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的检测报告说明。 14 、材料搬运时须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等公用设施。 15 、施工过程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16 、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水涂料布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涂布最少需两次进行。 17 、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存放时远离热源、明火作业场所。 18 、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入可燃装饰材料中,应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19 、明敷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 B1 级 PVC 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 20 、防水施工应采取涂膜防水、待工程完毕后须进行两次蓄水试验。 21 、施工环境温度须符合防水材料的技术要求,它在 5 C 以上的环境进行。 二 、施工基 本 规定 ( 1 ) 防水工程 1 、基 层 表面应平 整 ,不得有松 动 、空 鼓 、起 沙 、开 裂 等缺 陷 ,含 水率 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 2 、地 漏 、套 管、卫 生 洁具根 部 、阴 阳 角 等部 位 ,应先 做 防水附加层 。 3 、防水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