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最优化的音乐教学方式》广东广雅中学宋曼蕾新一轮的课程改革把课程中的“过程与体验”提到了突出的地位。课程标准中除罗列了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与技能外,还强调了“过程与方法”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把知识技能与学生的情感、体验交织为一体。事实上,人的知识只有经过体验后,才能真正形成知识,知识才具有意义。由于音乐本质的非语义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音乐的教学与学习更要注重——“体验”这一教学方式。在音乐教学中应体验什么?如何体验?从而能使音乐教学达到最优化呢?一、观点提出的依据最优化思想源自于列宁的著名指示:应当学会“自觉地选择耗费力量最少而能够提供最大的和最持久结果的手段、方式和方法”;70年代,苏联的教育家巴班斯基提出了教学的最优化理论——“最优化向老师提出了费力较少而又能达到较高教育教学效果的捷径。”显而易见,最优化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探索、选择、采取合适有效的教学方式、手段,以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体验——是指由身体性活动与直接经验而产生的感情和意识。体验使学习进入生命领域,因为有了体验,知识的学习不在仅仅属于认知、理性范畴,它已扩展到情感、生理和人格等领域,从而使学习过程不仅是知识增长的过程,同时也是身心和人格健全与发展的过程。一直以来,音乐教学过分注重了音乐概念与音响的统一,而忽视了学生的亲身体验:学生要严格控制自己的情感、直觉,以获得尽可能客观、准确的概念认识;于是,学生不再对新鲜事物感到新奇,不会为听到热情澎湃的音乐而感到震撼,不会被悠雅抒情的旋律而陶醉,日渐将成为感情淡漠、体验荒芜、缺乏个性的人。众所周知,音乐“只能意会,不能言全”,人们通过听觉器官得到的音响效果,直接与人的生活经历、情感经历相碰撞,得到对作品的理解、分析,从而产生联想和反应,同时还会使欣赏者身临音乐中所表现的环境或时代、并共同体验作者的情感与思想。所以说:音乐主要不是一门知识,而是一种内心的的感受和体验。试想,音乐教学如果仅凭老师的口头传授,用施教者的体验代替了学习者的体验,学生如何很好地理解和把握音乐呢?在《音乐课程标准》以及《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的“过程与方法”中,就把体验放在了首位,并作了以下的表述:“音乐教学过程应是完整而充分地体验音乐作品的过程。要启发学生在对音乐形态与音乐情感的积极体验中,充分展开联想与想象,爱护和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故此,音乐教学过程应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