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习题 ID(4417): 甲拐骗了5 名儿童,偷盗了2 名婴儿,并准备全部卖往A 地。在运送过程中甲因害怕他们哭闹,给他们注射了麻醉药。由于麻醉药过量,致使2 名婴儿死亡,5 名儿童处于严重昏迷状态,后经救治康复。对甲的行为应以何罪论处? A.拐卖儿童罪 B.拐骗儿童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绑架罪 正确答案:A 评析: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结果加重情节。《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8 种情形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结果加重情节,不单独定罪。其中“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认定,是指在拐卖过程中,行为人为制止被拐卖人或其亲属的反抗而实施捆绑、殴打行为,或者被拐卖人及其亲属因犯罪分子的拐卖行为、拐卖中的殴打、侮辱、虐待、强迫卖淫、奸淫等行为而在精神上遭受打击,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情况,包括引起自杀在内。因此,A 当选,C 排除。其次,B 项罪名与 A 项罪名区别在于 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因而性质不同。2)、犯罪对象不同。拐骗儿童罪的对象只限于不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对象范围广,既可以是成年妇女,也可以是儿童。3)、犯罪目的不同。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而拐卖妇女、儿童罪则是贪图钱财,贩卖牟利。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贩卖牟利,则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B 排除。另外,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绑架罪均有绑架的行为,在形式上虽然有许多相似之处,两者区别之关键在于犯罪目的不同,拐卖妇女、儿童罪以出卖为目的,而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以他人作人质等为目的。故排除 D ID(4419): 周某因在其姐姐家开办的养殖场打工备受照顾,一直存有报恩之心。当她得知不会生育的姐姐想抱养一男孩时,便一口答应由她负责抱养之事。某日下午,周某来到某县人民医院,以其表妹要来生小孩为由,事先住进了某病房。次日下午,同病房的一孕妇产下一男婴。次日深夜,周某趁同病房的人熟睡之机,偷偷将该男婴抱走,后又回到病房贼喊捉贼。对周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拐卖儿童罪 B. 偷盗婴儿罪 C. 拐骗儿童罪 D. 无罪 正确答案:C 评析:【答案】C【考点】拐骗儿童罪的认定【解析】拐骗儿童罪的手段主要表现为蒙骗、利诱,但偷盗、抢夺甚至抢劫婴幼儿的行为也可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