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征求意见稿)1.范围标准规定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管理的术语和定义、设施要求、人员要求、服务要求、管理要求、疾控要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价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城乡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老年人60 周岁及以上的人。2.2.居家养老服务家庭为基础,以社区(村)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由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志愿者公益服务共同组成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生活服务、医疗卫生和康复、安全指导、紧急救援、日间照料、短期托养、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法律咨询等服务。2.3.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房屋或者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乡镇(街道)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3.组织管理3.1.基本要求3.1.1.遵守国家和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运营,无失信或违法记录。3.1.2.服务场所宜选择在老年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社区(村),以保证养老服务有一定的覆盖面。3.1.3.年开放时间不少于 250 天,日开放时间不少于 6 小时。3.1.4.应具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1.1.1.服务人员。3.1.5.具备良好的风险管控能力,投保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综合责任险。3.1.6.应公示执业证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工作流程、服务承诺、投诉电话和投诉处理程序。3.1.7.建立服务老人生活状况、家庭状况、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等个人信息情况档案,并逐步实现动态化、电子化管理。3.2.组织机构3.2.1.运营主体应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相应资质证书,并应当将执业证照悬挂在醒目位置。3.2.2.应具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3.3.制度建设第 2 页3.3.1.应建立规范的工作服务流程、服务管理制度、服务质量跟踪回访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等。3.3.2.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各类开支项目清楚,凭证、账簿符合财务规定,社会救助、援助资金专款专用,有详细使用记录。3.3.3.有员工招录、培训、考核、奖惩、辞退等管理制度,完善服务人员上岗程序和岗位工作职责。3.3.4.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并建有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3.3.5.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培训,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3.3.6.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