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政策分析摘要
随着现代化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工农业对自然环境的污染越来越严重
农业污染与工业污染有所不同,农业生产活动中的化肥、农药等原料的应用以及产生的禽畜粪便等,对环境的污染是不易被发现的
应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研究,明确农业源污染的责任,改善我国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性发展
关键词:农业面源污染;法律制度;现状;建议本文根据现阶段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中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不断完善我国农业面源污染法律制度,从而将制度的功能充分发挥出来
1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现状1
1环境法律责任形同虚设
法律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最为有效的手段,也是最为基础的条件
但是,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立法工作滞后,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并未感到体系化,有的甚至并未涉及,导致部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条款无法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1]
例如,《水污染防治法》《农业法》两者当中农业面源污染的内容并没有对污染相对应的法律责任相配套,只单纯的涉及到了污染因素,体现了原则性与倡导性条款
行政处罚力度较低,不能够起到震慑作用,而刑事责任方面,并没有与农业面源污染相关的规定,这也是农业面源污染特殊性的一种体现
2缺乏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现阶段,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实践操作价值,法律条例也较为抽象,缺乏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以至于法律由于缺少有利的执行力,而无法将自身的价值与作用
充分发挥出来,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质量与效果
同时,由于我国环境法管理模式的特殊性,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部门之间职责重叠、交叉等问题,以至于各职能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矛盾[2]
农业面源污染具有污染立体与跨区域污染的特性,一般情况下,农业面源污染并不局限于一个特定区域,而是能够跨越区域的限制,但是我国的管辖规则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这也导致我第1页共3页国农业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