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保理合同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合同编号:平银()保理字( )第( )号 □额度内 额度合同编号: 平银() 字( )第( )号 甲方(卖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乙方(保理商):平安银行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 话: 鉴于甲方业务需求,就甲方与商务合同买方之间的应收账款向乙方申请国内保理业务,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达成本合同
本合同项下保理业务为: □ 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类□非融资类)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名词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
保理: 本合同所称的保理是指乙方通过与甲方协商受让甲方与买方的商务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取得对买方收款的权利
保理额度: 指在乙方核准的额度有效期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保理业务的限额
在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只要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应收账款的余额不超过该额度,乙方连续的、循环的为甲方的应收账款提供保理业务;但在甲方每次申请提取额度时,乙方将另行考虑甲方当时的资信状况,并通过对买方资信状况的严格审查,在不超过已核定的额度内,决 定是否 同意 甲方提出 的申请;如同意 ,该次提取计 算 在保理额度内
买方: 指与甲方签 订 商务合同的另一方
商务合同: 指甲方与各 买方签 订 的由甲方向买方提供产 品 或 服 务的各 项合同或 协议 的统 称,或 根 据 上 下文义,指其 中的任何 一份 合同或 协议
应收账款: 指甲方与商务合同的买方之间的交 易 因 采 用赊 销 方式 而 产 生 的买方尚 未 清 偿 的债 权
其 具体计 算 方法是甲方根 据 商务合同的约 定应向买方收取的扣 除预 付 款、已付 款、佣 金 、销 售 折 扣等后 的款项净 额
正 常 回 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