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 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方开展经营活动;不需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 第五条 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 (一)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 代理收取保险费; 2 (三) 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 中国保临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本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 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九条 本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数额(元) 出资方式 设立时缴付数额 第十条 股东承诺:各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设立后,负责依法向公司股东签发盖有公司印章的出资证明书,并依法置备公司股东名册。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股东依法享有如下权利: 3 (一)股东以其出资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根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出资比例取得红利; (二)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 (四)股东享有其在公司出资的资产转让权,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下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