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 条 为加强本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信息安全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2 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信息安全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的管理。 第二章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第1 条 公司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信息安全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公司技术部,负责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第2 条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 信息安全工作组 应急处理工作组 第3 条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包括: 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信息安全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批准公司信息安全总体策略规划、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确定公司信息安全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指导、监督信息安全工作。 第三章 信息安全工作组 第1 条 信息安全工作组组长由公司技术部的负责人担任。 第2 条 信息安全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公司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决议,协调和规范公司信息安全工作; 根据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对信息安全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落实; 组织对重大的信息安全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策略进行审查,拟订信息安全总体策略规划,并监督执行; 负责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息安全工作,参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规划,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组织信息安全工作检查,分析信息安全总体状况,提出分析报告和安全风险的防范对策; 负责接受各单位的紧急信息安全事件报告,组织进行事件调查,分析原因、涉及范围,并评估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提出信息安全事件防范措施; 及时向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安全事件。 跟踪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组织信息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四章 应急处理工作组 第 1 条 应急处理工作组组长由公司技术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 2 条 应急处理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审定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应急策略及应急预案; 决定相应应急预案的启动,负责现场指挥,并组织相关人员排除故障,恢复系统; 每年组织对信息安全应急策略和应急预案进行测试和演练。 第五章 信息安全人员基本要求 第1 条 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和专(兼)职信息安全技术人员应当政治可靠、业务素质高、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第2 条 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及专职和兼职信息安全技术人员应有计算机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具备专科以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