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资助中心资助实施方案衡南县职业中专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加强免学费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进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____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____》(财教〔____〕____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____〈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____》(财教〔____〕____号)及____省财政厅、____省物价局、____省教育厅、____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____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____》(湘财教〔____〕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中职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全日制中职一、二年级在校生中的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含县级市、农业区)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城市残疾学生)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____府共同出资设立
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第二章资助标准与资助对象的认定第四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____元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资格的认定
1、学校全日制在校中职一、二年级学生中农村户籍和县(含县级市、农业区)及以下城镇非农户口的学生持本人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认定
2、城市经济困难学生凭享受国家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证明(或学生残疾证明)认定
第 1 页共 10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学生在校期间触犯法律、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因其他原因学校认为不应资助者,培训班学员以及取得学籍但不在学校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
第三章申请与评审第六条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