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雜誌 56 卷 3 期‧中華民國 98 年 6 月99 *98 1 14 98 4 21 70101 1 0623535355032先天性畸型新生兒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倫理抉擇張麗娟 黃美智* 由於醫療科技的提升,使得許多具生命威脅性之先天性畸形新生兒得以延緩死亡,致使新生兒加護中心(neonates intensive care unit)常出現倫理困境。本文藉由Jonsen等人所提出的四主題方法,探討一位罹患愛德華氏症候群新生兒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倫理抉擇。分析結論為當先天性畸形的新生兒為無效醫療的情況下,以病患的生活品質為前提,在尊重父母決定下,不施行心肺復甦術,但是應協助父母面對新生兒的死亡,給予先天性畸形的新生兒安寧療護,得到善終。 先天性畸形新生兒、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倫理抉擇。20071/3 20081-2% Baumann-Holzle, Maffezzoni, & Bucher, 2005Baby Doe1982Baby Doe21Baby Doe1983Edge & Groves, 2007 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