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完善项目招商发展意见[nextpage]建立资金使用责任追究制,制定资金使用管理方法
确保资金平安,提高使用效益
对扶持的项目,有关部门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估
对产业化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专项审计
对资金申请、运用和管理中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更好地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皖政【96号)精神
鼓励大型企业、外来资本到县投资建立生产基地、从事农产品深加工,扶持内生企业壮大规模、做大做强,促使我县龙头企业集群有大发展,农产品加工有大突破,农业特色产业有大提升,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一)设立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
年县财政拿出500万元
今后,随着财力的增长逐年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实行年度总量控制,预算上实行单列
(二)扶持对象
农业产业化重大投资项目、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三)扶持范围和标准
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1、外来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
凡来我县新投资企业
且科技含量高、对农业六大特色产业发展拉动明显的农业项目,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方法,给予重点扶持
当年固定资产投入200万元以上,2、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现有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或引进外来资金新(扩)建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
且在当年完工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6%一次性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年补助总额不逾越50万元
项目固定资产补助的范围为:土地使用权、厂房、机械设备、辅助设施
第1页共3页3、企业晋级奖
对当年晋升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当年晋升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奖励企业10万元
4、农产品品牌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