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1: 仓储监管协议(适用于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 编号: 甲方(债权人/质权人): 住所: 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乙方(债务人/出质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丙方(仓储人/监管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签署的编号为 的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以自己所有的存放于丙方仓库中的商品所对应的仓单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并与甲方签订了相应质押担保合同
丙方愿意对存放于丙方仓库中的商品承担仓储义务,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监管义务与责任
现三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质物的监管方式 2 丙方开出商品仓单(附件1 -1 ),由乙方和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仓单背书后质押给甲方
第二条 监管责任 质押期间,丙方对上述商品仓单所记载的商品(以下简称“监管的商品”)承担监管责任,包括: 一、按照合同法和乙丙双方仓储保管合同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妥善、谨慎保管、监管所占有的商品
二、接受甲方对仓单的查询,接受甲方对监管的商品的检查
三、按照甲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办理所占有的商品的提货、出仓、出库手续
四、不受理乙方就已质押仓单的挂失手续
五、受理甲方对监管的商品的提货和出仓、出库手续
六、未经甲方签发提货通知书,丙方不得受理乙方对监管的商品提货、出仓、出库手续
七、按照甲方的要求,会同甲方指定人员办理提货通知书项下监管的商品的提货或出库手续
八、在监管的商品出现不利于甲方主合同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及时通知甲方
九、依照合同法和本协议的约定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与责任
丙方的监管责任在所占有的相应商品提货、出库或出仓后终止
第三条 仓单的查询 (一)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商品仓单的实地查询,并对查询属实的仓单承担真实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