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第 1页 第五部分 成本法评估技术说明 1. 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新建光缆网络通信工程,评估范围为该通信工程涉及的相关资产,主要包括光缆、电缆、管道沟槽、槽道、光纤到户器材等资产,具体范围以产权持有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为准。账面价值如下: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资产合计 1,982,032.14 管道沟槽 1,135,999.90 光纤到户器材 458,916.44 槽道 176,981.00 光缆、电缆 210,134.80 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核实情况 查阅有关的购置合同等,核实其账面价值的构成,设备的技术说明书,逐项核实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申报表中所列资产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存放地点,完善评估明细表,要求做到“表”、“实”相符。 向设备操作人员了解其使用状况等,并做好详细勘察记录。 经核实,账实相符。 3. 基本概况 此次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设备类概况下如下: 管道沟槽共计50项,材料分别为PV C-U管和镀锌钢管,沟宽0.63米,槽深1.2米; 光纤到户器材共计96项,包括壁挂式分线箱、盒式分光器等; 槽道共计9项,包括接地母线、金属线槽等; 光缆、电缆共计6项,包括4B光缆、12B光缆、24B光缆、36B光缆、超五类非屏蔽网线等。 现场勘查,此次纳入评估范围内的管道沟槽、光纤到户器材、槽道、光缆、电缆已基本完成,尚未投入使用,与主网络连通后,住户即可使用。 4. 评估依据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第 2页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通信管道横断面图集》(YD/T 5162-2007);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通信管道人孔和手孔图集》(YD/T 5178-2009); (4) 通信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通信线路工程》工信部规[2008]75 号; (5) 通信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第五册《通信管道工程》工信部规[2008]75 号; (6) 《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2 年版)。 (7) 《2012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8) 建设单位所提供的相关资料; (9) 现场勘察资料。 5. 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设备特点和收集资料的情况,因纳入评估范围内的管道沟槽、光缆电缆、光纤到户器材等资产均属于在建状态,尚未投入使用,采用成本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