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粮食统计工作2004年5月26日,国务院颁布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条例》赋予了我们粮食部门新的职能,增加了新的工作任务。作为粮食统计部门,统计工作的重心不再是原有只管理本系统国有粮食企业,统计的范围涵盖了辖区内全社会粮食经营企业,这无疑加大了统计工作难度。面对困难我们没有退缩,想方设法的完成了各项统计数据及上报工作。一、宣传动员,消除顾虑自从2004年12月开始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至今,到我局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企业共有10家(其中一家为国有企业,一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开始全省粮食流通统计由部门统计转为全社会行业统计。随着粮食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和粮食经营企业改革的深入,国有粮食企业不再是粮食市场的主体,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企业及其他具有收购资格的用粮企业占有粮食市场比例将越来越大,因此,只有将这些非国有企业的收粮情况如实的填报上来,才能够为国家宏观调控粮食市场带来可靠的依据。但是由于刚开始时非国有企业业主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不够了解,因此,对上报数据心存疑虑,不愿多报,上报数据时持观望态度,总想看看别人家报多少。就此我们做(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了大量细致耐心的解释工作,向他们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告诉业主他们所上报的数据我局为其保密,不会对外泄密。通过我们的宣传动员,粮食业主们打消了顾虑,如实地向我局上报有关数据。二、领导重视,加强培训1、为了能够使我们更好的开展工作,2005年我局领导在局里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陆续批准五名同志参加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培训班》,通过学习增长了我们的法律、法规知识,使我们懂得了如何在工作中利用好《条例》和《法规》,让我们更好的依法行政。我们办证的非国有粮食加工企业中有一户业主,对报表不够重视,我们三番五次的催他报表,但此人无动于衷,总是推说没有时间来报表。针对他的情况,我们根据第1页共3页《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款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二款的规定,给予这户粮食经营业主行政警告处罚,责令其限期改正,这户业主当场表态今后按时报表。通过这次下达行政处罚书,这户业主态度有了明显改变,每月都能及时报表。2、2005年9月,接到市局转发的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05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库存检查工作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立即采取了行动,由主管副局长陈侠亲自带队,对所属的几家非国有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看报表是否齐全,台帐是否建立,及清点库存。通过这次检查,发现有些粮食经营者不熟悉如何记台帐及填写报表。因此,我们耐心指导,逐一解释,手把手的教会他们如何登记台帐,如何填好报表。同时我们还建议业主们安排专人来负责统计报表的上报和管理,向他们宣传粮食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让他们知道报表是他们应当履行的义务。3、2005年11月25日,我局召集了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企业开会。会议的主要内容:一是对《粮食收购许可证》进行年检;二是我局自行印制了〈文件摘要〉发给到会人员,再次向他们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让他们了解自己所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履行的义务。三是强调业主们要保证报表的及时,记录好台帐,台帐必须要保管三年。在会上我们要求业主们无论有无收购,都要向我局及时报表,如无收购加盖公章报空表。业主们都表示支持我们的工作,能够及时报表和记录台帐。去年一年在粮食局统一布署并由主管副局长的带领下对〈办证〉粮食企业进行了五次检查,通过检查使他们进一步了解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向我局报表的必要性。三、克服困难,做好全年统计工作1、今年的粮食仓储年报包含了非国有粮食企业,因此接到通知后,我们立即用两天时间对所属非国有企业进行摸底调查。通过调查,共有3家企业达到1000吨仓容,符合上报标准,有了报表样式后,立刻通知他们带上相关数据到我局来填报报表,在我们的努力和业主们的支持下这项工作得以顺利的完成。第2页共3页2、做好全社会粮食供需调查工作。今年市局分配给我局的城镇人口调查户数为30户,这次填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