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良种补贴活动方案一、补贴作物范围、标准、方式和对象(一)补贴作物范围
水稻、玉米在全县实行全覆盖
海南农垦单列,地方农场和海南农垦划归地方的种植的水稻、玉米纳入我县的良种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
按照中央确定的补贴标准,早稻、晚稻15元/亩,玉米10元/亩
(三)补贴方式
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通过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良种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民及划归我县管理的农垦农场的种粮职工手中
(四)补贴对象
种植水稻、玉米良种的农民和农场职工
二、推介优良品种水稻推介的主要品种为:玉米推介的主导品种为:三、工作内容和要求(一)严格落实种植面积
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
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
县农业局、县财政局汇总审核后,联合行文,将本县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1、村委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申报、登记、核实、公示、造册
每造水稻插秧结束后,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村委会会同村民小组以农户土地承包证书中水(旱)田面积为依据逐户调查核实,农户申报面积与土地承包证书中水(旱)田面积有变化的要书面说明增减原因
村委会将核实、核对的结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户张榜公示7天以上,有异议的要重新组织丈量、核对
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进行确认、登记,汇总成册,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2、乡(镇)人民政府核实汇总、建立档案
由乡(镇)人民政府对所辖各村委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特别对申报面积超过该行政村农户土地承包证书中水(旱)田面积总量的,要第1页共3页进行重点核实
核实无误后,将数据录入计算机,同时进行汇总,建立电子档案,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的汇总结果上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
3、县审核汇总上报
县农业局负责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申报面积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