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8 页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市场部采购行为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杜绝费用浪费,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部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 市场部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
其中办公设备包括: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碎纸机、扫描仪、一体机、复合机、考勤机、电教设备、电脑及其配件、程控交换机、网关、集线器、移动存储设备、录音笔、相机、办公电话等办公相关设备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市场部分管副总负责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单及采购询价结果
第五条 相关业务承办部门负责提供采购物品详细资料
第六条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物品采购发起及出入库
第七条 市场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评价并实施物品的采购
第八条 各技术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和外购产品的检验
第三章 供应商的控制 第九条 供应商档案的建立 ( 一) 市场部负责对日 常 商务合作 中的供应商进行评价
第 2 页 共 8 页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方的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及质量体系状况
(二) 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市场部需建立供应商档案
供货商档案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供货商资质文件及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专利证书等)
第十条 供应商的审批 (一) 由市场部根据供方档案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记录供货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警告,造成损失的需要供应商负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二) 市场部负责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评审一次,结果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第四章 采购行为的审批及实施 第十一条 采购物品资料的控制 采购物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数量、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