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设立中的法律风险盲点全扫描 任立华 律师* 我国公司法修改之前,公司设立采用的原则是准则主义与核准主义的结合。国家为了鼓励投资者的政策导向,让有能力的投资者可以自由选择股份公司这种形式,同时避免因审批权而产生的腐败和权利寻租现象。新修订的《公司法》奉行以准则主义为基本,以许可主义为例外的设立原则,大大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但是,工商行政审批上面的程序的简略,绝不意味着股东设立公司工作量的降低。相反,因为国家管控范围的转移,原本由国家工商机关可以过滤的部分公司设立风险该有股东自己去防控和承担。因此 ,公司设立要 严 格 执 行和利用国家的法律 法规 ,只 有如 此 才 能保 证 公司合法设立。尽 管如 此 ,在 大量公司设立操 作中 ,仍 有大量因为疏 忽 法律 风险的盲 点 而引 发 的不必 要 的损 失 和责 任 。下 面,笔 者对 公司设立中 法律 风险以分别 阐 释 : 一 、公司出资法律 风险点 根据《公司法》的规 定,公司发 起人需要 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 确定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要 将出资足额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必 须对 作价有一 定控制,且必 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同时应当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但是,在 实践当中 ,公司正常经营的诸多法律 风险,有相当一 部分,都是因为出资履行瑕疵引 发 的。忽 视出资履行瑕疵的影响,很可能就会引 发 诸多法律 风险, * 作者简介:任立华,山东大学法学硕士,宁夏君元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务部负责人。 2 影 响 公 司 的 正 常 经 营 。 常 见 的 有 以 下 情 形 需 要 注 意 : 1、虚假出资引发的 法律风险 虚假出资,指出资人违反法律规定未履行出资,通过虚假手段取得验资机构验资证明,从而造成表面上已按章程约定的 出资数额出资,但实际上并未出资到位的 情 形 。 对此,一经 查实,虚假出资人不仅要 为自己的 虚假行为,承担一系列的 法律责任,即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向公 司 承担补缴出资责任及赔偿责任;向公 司 债权权人承担无限清偿责任或有 限补充清偿责任;情 节严重的 ,还可能受到刑事责任追究。 2、抽逃出资引发的 法律风险 抽逃出资,指出资人在公 司 成立后,将其所交纳的 出资额暗中抽逃撤回,但其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