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司 车 辆 与 驾 驶 员 管 理 规 定 第 一 条 : 目 的 : 为 完 善 公 司 司 机 之 行 车 管 理 , 提 升 工 作 效 率 和 工 作 品质 , 确 保 车 辆 使 用 及 时 、 安 全 、 合 理 , 从 而 提 高 车 辆 使 用 效 率 、 降 低 维 修成 本 , 延 长 汽 车 使 用 寿 命
第 二 条 : 范 围 : 本 公 司 所 属 车 辆 和 司 机
对 于 公 司 出 资 购 买 或 租 赁 的车 辆 由 公 司 直 接 管 理 , 工 程 车 辆 由 工 程 实 施 部 门 直 接 管 理 , 公 司 负 责 监 管
第 三 条 : 对 有 车 辆 使 用 的 项 目 , 项 目 经 理 代 表 公 司 行 使 管 理 权
如 有意 外 事 故 发 生 , 除 追 究 当 事 人 责 任 外 , 项 目 经 理 也 应 承 担 相 应 的 责 任
第 四 条 : 车 辆 及 司 机 工 作 规 定 1、 车 辆 由 综 合 办 公 室 统 一 负 责 管 理
2、 司 机 若 无 出 差 任 务 安 排 , 需 按 正 常 上 下 班 打 卡 考勤(特殊情况备案说明除 外 )
3、 上 班 时 间, 如 无 出 车 安 排 , 司 机 须于 休息室 随时 待命 , 不得随意 串门 , 影响他人 工 作
4、 公 司 车 辆 应 停放于 公 司 车 库或 指定 车 位
5、 司 机 应 本 着“安 全 第 一 “的 原则 驾 驶 车 辆 , 不允 许 在 车 辆 驾 驶 过 程中 , 意 气 用 事 、 于 路 况欠 佳 情形 下 高 速 行 使 , 或 与 他人 飙 车
5、 有 下 列 情形 之 一 的 , 违 反 交 通 规 则 或 发 生 事 故 , 责 任 由 司 机 个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