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基、排水、防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章 工程质量评定 一、 一般规定 1、 建设项目的划分 (1)、单位工程: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
(2)、分部工程: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
二、工程质量评分 1、分项工程质量评分 (1)检验内容: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质量保证资料 (2)分项工程评分值=分项工程得分-外观缺陷减分-资料不全减分 2、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分 分部(单位)工程评分值=各分部(单位)工程评分值乘以相应权值除以各分部(单位)工程评分权值 3、 质量保证资料 质量保证资料包括: (1 )、所有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2 )、材料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 (3 )、地基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大桥、隧道施工监控资料
(4 )、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 (5 )、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6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
三、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1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 7 5 分者为合格,小于 7 5分的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 9 0 分 2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分项工程必须全部合格 3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分部工程必须全部合格 4 、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 所含单位工程必须全部合格 第二章 路基土石方工程 一、 一般规定 1 、 土方路基和石方路基的实测项目技术指标的规定值或允许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