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探索与思考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代表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和力量源泉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高低是提高人大工作水平的根本,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县乡人大代表在来自最基层,数量最多,履职能力差异较大,履职能力提升要求日趋紧迫
一、地位与作用1
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再由这些代表组成人民的代表机关,通过立法、任免、监督、参与重大事项等多种方式依法行使职权,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推动国家治理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按照上述我国政权组织形式,县乡人大代表经由选民选举产生,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表,其作用和地位非常重要
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各级人大都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这一地位表明,人大代表是一种公共职务、国家职务,肩负着重大的责任
联系基层人民的代表
我国各级人大代表是经过人民选举产生的,因此,县乡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出来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主体,代表的这一性质决定,代表来源于人民的选举,代表人民的意愿,反映人民的诉求,维护人民的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的联系,起到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二、坚持的原则一是坚持政治性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理论武装,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体现在县乡人大代表工作的全过程
二是坚持主体性
要树立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理念,为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