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依法梳理审核行政职权和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及流程图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结合我市“三定”方案,对现有行政职权事项依法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核,并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及流程图,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全市各区、县(市)、开发区及其所属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各公共企事业单位
二、工作内容 (一)梳理行政职权
1、梳理部门行政职权,包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下属事业单位职责,人员编制和职责分工情况;2、梳理执法事项,包括执法依据、过程、结果和救济渠道;3、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许可设定依据、实施过程和办理结果;4、梳理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编制行政职权目录
对梳理后确定的所有行政职权,要按照类别、职权名称、行使依据、运行条件、办事程序、工作时限、公开范围、收费(执罚)标准、责任主体、承办部门等项目进行编制(见附件 1)
(三)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1、流程图的编制原 2 则
每项行政权力都应编制流程图,并遵循“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程序的,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程序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或者工作程序制定
2、流程图的编制内容
应包括行政权力运行从申请或立案到办结的关键步骤和环节,并列明职责要求、相对人的权利、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见附件 2-5)
3、流程图的岗位说明书
应按照流程图确定的基本程序和时限要求,把法定流程中规定的步骤和环节,细化到本单位内部办理的岗位,明确每一个岗位的岗位名称、工作职责、时间期限等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梳理和编制阶段(7月 12日至 9月 10日)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符合规定的行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