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车场法律责任的认定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法人和自然人拥有机动车辆愈来愈多,存车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极为经常之事
但在停车过程中,经常发生车主、顾客、消费者自带的车辆丢失、被盗、被撞、受损案件,停车场管理者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即使诉讼到人民法院,处理亦有不同,还有些法院干脆裁定“不予受理”以回避矛盾
许多停车场管理者也为了自身利益,事先在停车场告示“收车位租赁费”或“免费停车,后果自负”等内容以拒绝承担保管赔偿责任
据此,许多车主、消费者在遇到此类案件后,也往往无所适从,不知所措
该怎样认识和处理该类纠纷呢
笔者试从理论和实 践 上 作 些粗 浅 探 析 ,以求 同仁 指 正
一、收费停车场的法律责任 笔者认为,无论是专 业 停车场、公 益停车场还是消费停车场,只 要 收费,就 应承担保管义务 ,发生所停车辆被盗窃 、丢失、损坏 时 ,均 应承担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对 该类停车场应按 “严 格 责任原 则 ”来作 判 定
其 理由 : 1、收费停车场和车主之间 法律关系 是保管合 同关系
因 为,收费停车场设 立 的宗 旨 就 是为车主提供 保管服 务 ,收取 保管费
作 为经营 专 业 停车场者,在申 请 设 立 和报 请 公 安 机关及 工 商 管理机关的许可、登 记 时 ,都 注 目 以停车服务 、经营 为宗 旨
税 务 机关发给 的收费凭 证 亦是指 停车服 务 费
作 为宾 馆 、酒楼 、商 场和其 他 经营 者设 立 收费停车场,一可招 徕 主业 生意 ,二 可展开 停车服务 业 务
包 括 收费的公 益停车场,都 是要 经过公 安 机关审 批 ,取 得 “停车场经营 资 格 证 书 ”才 能 方 可经营
故 停车场设 立 的目 的就 是收取 保管费
另 外 ,在停车服 务 过程中,收费停车场大 都 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