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080.99 C 50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 12/ 597— 2015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理规范 The procedure of medical w aste disposal in medical and health institutions 2015 - 09 - 18 发布 2015 - 11 - 01 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 597—2015 I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天津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卫峰、王宁、王建鹏、王祥、张静、李作永、王茜、周丕露、王大鹏。 DB12/ 597—2015 1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界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理工作中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职责、设施与设备和操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9218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 GB 27952 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的卫生要求 GBZ/T 213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HJ 421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T 368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医疗废物 Medical waste 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3.2 专用包装物 Statutory packaging 符合标准的用于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袋、利器盒、周转箱。 3.3 暂存设施Temporary facilities DB12/ 597—2015 2 用于临时存放医疗废物的库房或柜(箱)。 3.4 处置Disposal 对医疗废物进行安全无害和减量处理的过程。 3.5 清洁Cleaning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6 消毒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4 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4.1 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理工作机制,制定操作、培训、职业防护、应急处置等制度 4.2 指定部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