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 了 规 范 和 加 强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学 装 备 管 理 ,促 进 医 学 装 备 合 理 配 置 、安全与有效利用, 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保障医 疗 卫 生 事业健康发展,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医 学 装 备 , 是指医 疗 卫 生 机 构 中用于医 疗 、教学 、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 具有卫 生 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 、器械、耗材和 医 学 信息系统等的总称。 第三条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利用各种资金来源购置 、接受捐赠和 调拨的医 学 装 备 , 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管 理 。 第四条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学 装 备 管 理 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 理 、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 应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管 理 方法, 提高管 理 效能。 第五条 卫 生 部主管 全国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学 装 备 管 理工作, 负责制订医 学 装 备 管 理 办法和 标准并指导实施。省级及以下卫 生 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管 理 办法和 标准, 负责本地区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学 装 备 管 理 、监督和 指导工作。 第六条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应 当 加 强 医 学 工 程 学 科 建 设 , 注重 医 学 装 备 管 理 人 才 培 养 , 建 设 专 业 化 、职业 化 人 才 队伍,提高医 学 装 备 管 理 能力和应 用技术水平。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的医 学 装 备 管 理 实行机 构 领导、医 学 装 备 管 理 部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 理 制度。 第八条 二级及以上医 疗 机 构 和县级及以上其他卫 生机 构 应 当 设 置专 门的医 学 装 备 管 理 部门, 由主管 领导直接负责, 并依据机 构 规模、管 理 任务配备 数量适宜的专 业 技术人 员。规模小、不宜设 置专 门医 学 装 备 管 理 部门的机 构 ,应 当 配备 专 人 管 理 。 第九条 医 学 装 备 管 理 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建 立完善本机 构 医 学 装 备 管理 工 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医 学 装 备 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订、实施等工 作; (三)负责医 学 装 备 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