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授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规范依法执业,强化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院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我院临床及医技科室的医疗技术授权管理方案
一、组织构架 1、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医疗技术的授权、准入审批
2、医务科负责组织考核,建立档案,完善资料等相关日常工作
3、设置考核专家组
考核专家组的组成:业务副院长、所考核科室的科主任、相关专业的 1 名以上高级职称医师组成
二、考核组的职责:具体实施对医疗技术授权准入的考核
考核组组长由业务副院长担任
1、一般处方授权 2、麻醉药品处方授权 3、有创操作授权 4、手术等级授权 5、麻醉技术授权 6、医技诊断技术授权 7、一般处方权、麻醉处方权的取消 8、其它授权 三、实施规定 (―) 一般处方授权 1、新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在我院,由个人申请,所在科室主任审批同意,经医务科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合格后授予一般处方权,由医务科实施备案
2、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新调入人员,并注册在我院,工作 1 一3 个月后,由个人申请,所在科室主任审批同意,经医务科组织考核组实施考核,考核合格后授予一般处方权,由医务科实施备案
(二)麻醉药品处方授权 1、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在我院,经参加我院组织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核符合规定,授予麻醉处方权,由医务科实施,同时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麻醉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我院注册,经参加我院组织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核符合规定,授予麻醉处方权,仅限于麻醉病人使用,由医务科实施备案,同时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三)有创操作授权 1、腰椎穿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