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机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医疗美容机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邮编: 受让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邮编: 鉴于 1、转让方在 (以下简称: )合法拥有 %股权,现转让方同意转让其在 拥有的 股权(或全部股权),并且转让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经获得转让方股东会的批准
2、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在 拥有的 股权(或全部股权)
受让方股东会同意由受让方受让转让方在 拥有的 股权(或全部股权)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界定如下: 1、工作日:即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标的的所有权由转让方转移至受让方之日,即产权过户登记完成日
第二条 转让标的 1 、转让方同意将其在 (以下简称: )合法拥有中 %的股权(或全部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
2 、转让方同意转让而受让方同意受让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利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 、协议生效后,转让方不再享有、承担转让部分的股东权利及义务,相应股东权利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4 、转让方所具备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的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行医资质、卫生许可证、药品、器械销售许可证书、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营业范围、经营场所的设备、设施、器械的安全性和可使用性等等
5 、在交割日前应当向受让方提交,在此之前为患者(被服务者)提供医疗、整形、护理服务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患者(被服务者)的姓名、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