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 医 附 院 制 度 —BWC—27 医 院 安全保卫管理制 度 一、目的 为给医 院 所有员工、患者、患者家属及来访者提供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特此制 定本制 度 。 二、定义 医 院 安全保卫工作旨在维护医 院 公共安全为目的,通过物防、技防和人防,预防和保障医 院 的财物和人身的安全。 三、内容 (一)人员保护 1、凡在院 的病人、员工、来访者,均应依法得到人身保护。 2、医 院 工作人员,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患者在医 院 的人身安全;门急诊就诊或住院 病人的陪护者,对患者负有监护和保护的责任。 3、病房区域实行门禁管理,人员按身份识别进出:病人家属须持陪客证或探视证,来访者须持临时许可证。 4、如临床一线与患者家属发生纠纷或肢体冲突时,所在部门其他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院 内应急机制 。请立即拨打院 内保卫处报警电话3110,保卫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在最快时间内到达现场。 (1)保安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将医 院 员工与患者家属分开,询问事态原由,按照纠纷处理原则将患者家属带至医 患关 系 与 医 疗 安 全 管 理 办 公 室 处 理 , 夜 间 交 由 行 政 总 值 班 处 理 , 能 够 现场 调 解 解 决 的 由 保 安 及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处 置 人 员 就 地 解 决 。 ( 2) 如 医 院 员 工 在 院 内 遭 患 者 家 属 殴 打 时 , 保 安 及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处 置人 员 第 一 时 间 赶 到 现 场 , 以 确 保 医 务 人 员 人 身 安 全 , 并 做 好 患 者 和 病人 家 属 的 疏 导 工 作 , 维 护 医 疗 秩 序 , 并 及 时 拨 打 “110”依 法 处 理 。 ( 3) 一 旦 警 方 人 员 到 达 现 场 后 , 保 安 及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处 置 人 员 、 保 卫处 人 员 陪 同 到 达 现 场 , 为 当 事 人 和 旁 证 做 好 笔 录 , 并 为 当 事 人 开 具 验伤 单 , 保 卫 处 指 定 人 员 陪 同 当 事 人 到 医 院 验 伤 。 并 将 情 况 通 报 各 相 关部 门 。 ① 通 报 医 务 处 、 门 急 诊办 公 室 、 护 理 部 及 相 关 部 门 , 做 好 当 事 人 的 情绪安 抚及 后 续工 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