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自评报告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7 号)、《江西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赣教督办字〔2017〕43号)精神,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切实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从 2018 年 6 月份开始,安福县开展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概述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要求,本次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内容包括《办法》规定的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和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具体涉及幼儿园的办园资质、办园经费、园舍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配备等情况,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校车及使用等情况,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教职工配备、师德师风建设、专业成长和权益保障等情况,制度建设、组织机构、管理机制、使用和管理情况等。本次督导评估的对象为全县所有面向 3-6 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幼儿园(班)。督导评估依据督学责任区划分,成立 6 个督导组,共 34 名督学开展办园行为督评工作,组织幼儿园开展自评,并进行实地督评。各督导组向幼儿园反馈督导评估情况,下达督导意见书,幼儿园根据督导意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落实。通过督导,推动幼儿园强化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促进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发展,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二、评估情况全县现有幼儿园 113 所,其中公办园 22 所(其中城区 2所,乡镇 7 所,农村附属幼儿园 13 所),民办园 91 所(其中县城 20 所,乡镇 71 所)。另有无证幼儿园■所(其中县城 3所,乡镇 32 所)全县现有幼儿教师]348 人(其中公办园 217人,民办园 944 人,无证园 187 人)。全县现有在园幼儿 18159 人全县现有 41 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县幼儿园被评为市一级一类幼儿园,晶宝幼儿园被评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2018 年全县共督导评估幼儿园(含附设学前班)125 所。按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规定,督导评估评估总分值为 1000 分,其中办园条件 250 分、安全卫生 200 分、保育教育 200 分、教职工队伍 250 分、内部管理 100 分。950 分及以上为“优秀”,850 分-950 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