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泄漏事故发生,建立了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本制度适用于防火防爆管理,由各部门、各车间认真执行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3、一般要求:(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安全环保部负责登记批准“固定动火区域”的划定,固定动火区域以外的所有区域均为防火区域
(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 p 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进入工作场所时必须加装阻火器
电瓶车不允许进入
(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场所
禁止在现场堆放油布、油棉丝纱等材料易燃物品
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 48 小时的使用量
(5)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危险品或铁质物品时,不得抛、拖或滚动
(6)在含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余液体和残余气体)的设备、管道和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7)有火灾危险的甲、乙类生产中使用的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不燃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
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
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和动火制度规定
(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物
(10)危险物品仓库、气柜
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该设备必须在雨季前每年检查和测试一次
防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大于 10欧姆;如果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