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创建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蒋委发(20XX)51号蒋华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星级村(居)考核奖惩办法各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镇综治创建成员单位:为强化责任,明确职责,提高质量,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星级村(居)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完善维护社会稳定与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充分发挥考核与奖惩的推动作用,特制定以下考核奖惩办法:一、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按照“强化责任,夯实基础,完善提高,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确保稳定”的基本思路,达到细化量化、便于操作,奖惩分明、总体推进的目的
考核奖惩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奖惩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办法1、由镇综治办按蒋委发[20XX]14号文件考核标准分别调整确定分值
2、考核工作由镇综治办组织人员进行,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年终总查
三、奖惩措施1、五星级村一经审批,由镇党委、政府进行统一表彰授牌
创建工作取得显著业绩的,报市委、市政府给予专项表彰,并授予奖牌,同时推荐至上级予以表彰
2、本着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创建标兵、创建工作先进村及在创建工作中作出贡献的相关人员,镇党委、政府将予以适当物质奖励,奖励村1000元,个人100元
对在考核得分中排在倒数2名以内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在专项考核得分中加倍扣分,考核得分参与镇全年大百分考核后,按蒋委发[20XX]27号文件“村干部报酬发放办法”发放村干部工资
第1页共2页3、已被命名的五星级村出现严重问题的,镇综治委将视情予以批评、限期整改
被要求限期整改的村,一个月报送整改措施与方案,三个月内就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请市综治委进行复查认可
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下一年度的参评资格
4、对已获五星级荣誉称号的村,凡发现在评比中弄虚作假,或在评选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0
5分,并不得参加本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