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ICS H44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B1499
2—2024 代替 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 钢 带肋钢筋Steel for the reinforcement of concrete—Ribbed bars 2024-08-14 发布2024-03-01 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前 言本标准非等效采纳国际标准 ISO 6935-2:1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 带肋钢筋》
本标准代替 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和 GB13014-1991《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
本标准与 GB1499-1998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改为“钢筋混凝土用钢 带肋钢筋”;—适用范围扩大为:热轧钢筋、热轧后带控制冷却并自回火处理的带肋钢筋;—增加 RRB335、RRB400、RRB500 三种牌号;—取消内径偏差规定
—对力学性能各指标进行调整,提高延性指标
`—取消原附录 B“热轧带肋钢筋参考成分”;—增加现附录 B“特性值检验规则”
本标准附录 A、附录 B 为法律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冶集团建筑讨论总院、首钢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讨论院、涟源钢铁集团公司、济南钢铁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宝钢集团上钢一厂、邢台钢铁股份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ⅰ钢筋混凝土用钢 带肋钢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钢筋混凝土用带肋钢筋的定义、分类、牌号、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热轧钢筋、热轧后带有控制冷却并自回火处理的钢筋
本标准不适用于冷加工钢筋及由成品钢材再次轧制成的再生钢筋
2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