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区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XX 县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省、市有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定和市综改办批复我县的《XX 县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项目是指属于《XX 县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规定范围内的,并经民主议事程序确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第三条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总体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为项目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单位,各村村委会为项目实施单位。 第二章项目的选择和申报、审批和实施 第四条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的选择。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科学制定分年度公益项目建设规划,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区别轻重,分期分批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以村内道路、饮水工程、乡村绿化、照明和文化场所建设等为重点,优先发展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对本村 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最大的项目。 第五条一事一议项目的申报。由村民委员会填写 XX 省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申请表(表 1)、并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表 2)、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记录(表 3)、《筹资筹劳方案》(表 4),通过所属乡镇政府向县综改办提出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申请。县综改办对一事一议项目是否符合财政奖补范围,项目规划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及工程预算等进行审核。 第六条项目的审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计划控制,先批后建,并按照财政奖补资金的规模,分级审批。对于财政奖补资金在 20 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综改办审批,20 万元以上的由县综改办审核同意后报市综改办审批。 第三章项目建设内容 第七条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内容。(1)村内街道硬化(包括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之间的道路);(2)村内小型水利(包括村内街道排水、机电井、支渠以下的桥涵、小型排灌站、提灌站等);(3)村内人畜饮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设施构建、管道的铺设);(4)需要村民筹资的电力设施(包括村内街道照明设施的修建);(5)村内公共环卫设施(包括村内垃圾存放点、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的购建);(6)村内公共绿化(包括村内主街道两侧、公共绿地、村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