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绿化政策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省“1818”平原绿化行动计划,切实加快我市平原绿化和“森林,宜居”建设,不断提高城乡绿化水平,确保到20XX年底平原林木覆盖率达到18%的建设目标,现就20XX年度全市平原绿化制定如下政策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建设目标1、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市平原绿化规划(20XX-20XX)》,围绕“森林,宜居”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加大资源保护力度,不断提升城乡绿化水平,逐步形成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城乡一体的绿色生态体系
2、建设目标
巩固“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安排资金780万元,通过积极实施“三网二区一村”绿化工程、林果产业提升工程、森林休闲观光工程、森林防火工程、古树名木保护等林业工程建设,完成平原绿化建设任务7400亩,使我市平原林木绿化率由现在的17
2%提高到18%
创建森林村庄20个,省、市级林业观光园各2个
二、突出建设重点1、大力营造以“三网”为重点的沿海防护林工程
安排540万元资金(其中省级以上资金393万元),重点对三网即路网、河网、农田林网进行全面绿化
特别是加强高速公路及国道等通道两侧、县乡公路两侧的绿化;加强河流及湖岸两侧的绿化,各乡镇对辖区内河道、湖岸两侧宜林地段进行全面规划并限期绿化;对海涂和已实施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标准农田改造项目、宅基地整治土地进行绿化
5米以上的道路至少种植林带二行以上,3米以上道路至少种植林带一行以上
建设要求符合《省重点防护林国债项目实施办法》(浙林造〔2002〕97号)的建设标准
平原绿化工程(要求栽植胸径5厘米左右的乔木树种),给予每亩1500元的奖励
2、大力实施森林村镇创建工程
重点扶持各乡镇、村加大绿化建设,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
要求建设区域内的河流、道路等宜林地段全面绿化,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并第1页共4页有一处以上的公园、居住绿地、公共设施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