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卫生事业性质 第一节 卫生事业性质概念 卫生事业的性质是指卫生事业区别于其他事业的一种内在规定性,这种规定性决定了卫生事业的特殊性,并把它和其他事业区分开来
一、卫生事业的福利性(主要体现) 1
政府把卫生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证必要的投入,投入主要用于卫生事业简单再生产的补偿和扩大再生产
保证医疗卫生这一社会性事业的公正性
(尤其要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 3
建立社会医疗保障制度
(新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加覆盖面) 4
政府不设置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卫生事业的生产性 (主要表现) 1
卫生事业保障、维护和修复社会成员的健康,是为社会生产和经济建设服务的,它不是纯消费事业
医疗卫生部门以劳务生产为主,同时兼有精神产品和物质生产的许多特征
卫生部门生产或提供卫生劳务消费品要消耗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三、卫生事业的经济性 四、卫生事业的公益性(★) (一)公益性是我国卫生事业的属性:1
由卫生事业的目标决定的
由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卫生事业的特点决定的
由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决定的
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
(二)卫生事业公益性的主要体现:1
举办卫生事业不收取投资回报
卫生事业享有政府给予的某些特权
卫生事业机构应承担公共卫生义务
政府对卫生工作实行政策干预和法制管理
卫生事业整体的公益性与局部的福利性兼容
接受公众、法律、舆论的监督与制约等
第二节 卫生事业性质演变 卫生事业性质演变的不同时期: 1
第一阶段是从建国初期至 2 0 世纪 7 0 年代末期
第二阶段是 2 0 世纪 8 0 年代
第三阶段是从 2 0 世纪 9 0 年代初至 1 9 9 6 年底
第四阶段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